9月25日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,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》(中发【2017】25号)正式公布, 让我们为之振奋、为之鼓舞。
学习完文件,我有四点切身感受
身为这个时代的企业家,无疑是幸福的。
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企业家阶层和企业家精神的认可,不仅着重强调了我们企业家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,还将弘扬企业家精神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联系在一起。这份来自中央层面的认可与重视,向社会传递重视企业家、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强烈信号,让我们感受前所未有的爱护和温暖,极大的激发了我们的民族荣誉感和自豪感,极大激发了我们的创业创新热情,具有划时代的意义。
身为这个时代的企业家,无疑是幸运的。
为了使企业家放开手脚、放下顾虑,党中央从顶层设计,积极给企业家减负减压,让企业家轻装上阵,这份用心,极大地坚定了我们应对挑战、坚持实业、勇于创新的信心。《意见》从我们最关注的精神引导到实际帮扶,从眼前困难到企业未来的传承,都做了全面部署和指导,为企业家专注品质、持续创新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保护。《意见》中明确要求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,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,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。提出要“为担当者担当、为负责者负责、为干事者撑腰”,尤其是产权保护、容错机制更让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,有效地消除了我们的顾虑和担忧。
身为这个时代的企业家,是有重大使命的。
这份文件,不仅是定心,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和重托。此次《意见》发布是一个全新的契机,在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突破制造业困局的背景下,迫切需要我们创新、变革、突破和转型。我们唯有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带领企业谋转型、促发展、做贡献,才能不辜负这个好时代。
身为这个时代的企业家,要提升自我要求。
企业家是一个企业的核心,而企业家精神,则是企业的灵魂,是引领这个时代的重要精神。这种精神的涵养、弘扬和传承,既需要我们自身激浊扬清、与时俱进,也需要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。《意见》用36个字勾勒了新时期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核心内涵:爱国敬业、遵纪守法、艰苦奋斗;创新发展、专注品质、追求卓越;履行责任、敢于担当、服务社会,让我们有方向,有对标。
作为一位民营企业家,我们要担当好三种责任。
第一是政治责任。中国特色的企业家,要有博大的家国情怀,争当爱国敬业的表率。必须毫不动摇听党话、坚定不移跟党走,对国家对未来充满信心,不被杂音所干扰,才能心无旁骛、集中精力抢抓机遇、加快发展。
第二是发展责任。身为企业家,我觉得首要责任是要把企业发展好,这是企业家的天职。要有不竭的创业激情,争当追求卓越的表率。要把自身的发展和中国梦的实现同频共振,不忘初心、砥砺前行,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、品质精神、创新精神,以实际行动报国恩。
第三是社会责任。我们不仅是企业的领头人,还是社会的公众人物。要依法诚信经营,不断提升丽水企业家的美誉度,树立牢固的底线思维,争当守法诚信的表率,推动“亲”“清”政商关系的构建,弘扬良好社会风气。在实现自我发展、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,为税收、就业、慈善等方面做出贡献,回报社会。
最后,作为市工商联的一员,我期望,全市企业家结合丽水实际,勇当“大花园”建设排头兵,做好表率和示范作用,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,培育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新引擎,为“中国的明天”提供更好的丽水企业家精神样本,这是我们应有的担当。